近日,家住普陀华池路管弄新村30弄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,她所住房子因顶楼水箱的水压球阀被人偷走,造成家中地板严重浸水,多次向物业反映均没有结果。
2月25日晚,当王女士下班回家时,发现房间里浸满了水,地板都拱了起来。“我当时吓了一大跳,低头细看时,发现地板上也部分脱漆了,于是立即向物业报修。”
两天后,物业派了2名维修人员来到王女士家中,说要解决问题,必须把封住管道的木板拆除,需收取20元。当王女士问及地板受潮的损失将将由何方承担时,物业经理表示不赔偿,须由居民自己解决。“我每年都按时缴纳物业费,但他们却不帮我解决问题,我觉得很不合理。”
记者随后采访了小区所属的中山物业,工作人员表示,物业所管辖的是房屋的公用部分,王女士家中漏水是由于6楼水箱中的水压球阀被人偷走了,物业知情后立即进行了维修。而王女士家中的地板却是业主私有,不在物业的管理范围之内。“因此,我们为王女士将漏水的管道修好,并退还了20元修理费,但地板受潮的损失,我们物业将不予承担。”
对此,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的凌敏闲律师认为,王女士可首先与物业协商,请物业派人来修理受损地板,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,可再请作为第三方的“上海房地产质量监控中心”对事故进行鉴定,让其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做出专业审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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